全国煤炭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
第一章 概述
1.全国煤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是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运营的,联结煤炭上下游行业和相关产业链的B2B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保障平台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2.本须知是阐述本平台会员基本行为规则的条款。会员使用本平台的服务或产品时,除了应该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还应当遵循本须知的规定。
3.违反本须知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交易中心认定的事实,严格依法依规执行。会员在适用本须知上一律平等。
4.会员在本平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本须知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本须知的行为,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依法依规处理或交由有权部门处理。会员在本平台的行为没有相应规范对应的,交易中心有权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酌情处理,但交易中心对会员的处理不免除相关会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5.会员在本平台上的全部行为仅代表其本身,不代表本平台,基于该行为的全部责任应当由会员自行承担。
6.会员在本平台注册时,应当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本须知约束,不同意接受本须知的,不能注册和使用本平台的各项服务;同理,会员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同接受本须知。
7.本平台有权对本须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本平台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若会员不同意相关修改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的相关服务或产品;若继续使用的,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公告时已成交但尚未完成的交易可继续适用成交时有效的规则。本平台有权对会员行为及适用的规则进行独立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信息管理
会员在本平台注册和发布信息时须合法合规,如果账号、名称、宣传介绍等资料和发布信息内容不真实,或涉及色情、暴力、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违规内容,或涉及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本平台有权采取不予注册、删除内容、冻结或注销会员账号等措施,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和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三章 会员信息
1.信息使用
(1)本平台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会员信息。
(2)本平台亦不允许任何会员和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传播会员信息。
任何会员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本平台有权立即停止提供对该会员的服务,查封其账号,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任何第三方如从事上述活动,本平台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2.信息安全
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请会员妥善保管自己的信息。
如果会员发现自己信息泄密,尤其是会员账号或资金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会员立即联络本平台客服,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1.本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数据、文稿、资讯、资料、平台架构、平台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交易中心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非经交易中心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平台程序或内容。
3.会员未经交易中心的明确书面同意不许修改本平台或其任何部分。会员不得对本平台或其内容进行转售或商业利用;不得收集和利用本平台产品目录、说明和价格;不得对本平台或其内容进行任何衍生利用;不得为其他商业利益而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Robots或类似的数据收集和摘录工具。未经交易中心的书面许可,严禁对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系统获取以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辑文集、汇编、数据库或人名地址录(无论是否通过Robots、Spiders、自动仪器或手工操作)。
4.未经交易中心明确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任何商业目的对本平台、网站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复制、复印、仿造、出售、转售、访问、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未经交易中心明确书面同意,会员不得把交易中心或其关联方的商标、标识或其他专有信息(包括图像、文字、网页设计或形式)据为己有。未经交易中心明确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使用交易中心或其关联方的名字、标志、标识和商标。
5.会员可以从交易中心或通过交易中心认可的渠道获取行情信息,包括交易中心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交易行情、各种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中心发布的各种公告和通知,以及交易中心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就前述行情数据的使用、传播,会员理解并且同意:
(1)交易中心对行情信息享有排他性权益。未经交易中心授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任何与行情信息有关的信息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经营、增值开发或者传播行情信息等;除与交易中心、行情转发机构或会员明确约定外,会员以及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均不享有与行情信息有关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接收、储存或者传播行情信息的权利)。
(2)会员承诺其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因特网、专用网络、广播、无线或者其他任何介质或技术),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行情信息的传播活动。未与交易中心签订增值开发协议的,不得对行情信息进行增值开发。
(3)会员承诺其对行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将行情信息出租、出售、转让、传播或者提供给任何新闻机构或者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而使后者通过任何方式传播行情信息。
(4)会员承诺:①不会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其接收、储存、使用行情信息的场所带走任何行情信息。制定并执行必要的制度,以避免进入其接收、储存、使用行情信息的工作场所的人员不适当地将任何行情信息带离其工作场所;②将通过交易中心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征订行情、接收数据、报告数据使用情况,并及时提供与接收和使用行情相关情况的信息和报告。
(5)会员违反本须知或其就参与交易中心现货市场任何业务所签订的其他须知,其接收、储存或者传播行情信息侵害交易中心对行情信息享有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使用、收益、处分和传播等权益)的,交易中心有权按规定追究会员的赔偿责任,同时保留授权有关的指定行情转发机构代表其向会员追偿损失的权利。
(6)会员知悉并且理解,交易中心具有屏蔽任何会员并指示指定行情转发机构立即屏蔽任何会员的权利,并不得要求交易中心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7)会员理解并且同意,交易中心、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及其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顾问均不承担因行情信息或其它市场信息的任何不准确、不可靠、不完整,以及提供该等信息时的迟延、中断、错误、遗漏等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有形的或无形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不管是否侵权法下的责任或合约责任又或其它责任)。
(8)会员理解并且同意,交易中心及其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顾问对因未授权获取或者未授权接收行情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责任。
(9)会员理解并且同意,交易中心及其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顾问不会为任何增值开发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章 风险提示
1.会员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交易中心不能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商品或其他产品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3)信息诱导风险:交易中心、各类会员、指定行情转发机构等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参考, 不构成任何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会员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
(4)不可抗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适用的变更、国际或国内的禁令或限制以及停电、系统故障、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任何超出本须知双方控制的,不能预见或防范、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并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须知的所有事件导致的风险;
(5)因会员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会员密码或会员编号、密码被他人破解、会员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会员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2.交易中心不对任何会员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或默示的。交易中心不能完全保证本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无需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会员应依赖于会员的独立判断进行交易,会员应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3.以上并不能揭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会员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第六章 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
1.会员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可以对会员提供的、交易中心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信息按照本须知予以搜集、保护、使用或者披露。
2.交易中心可能通过公开及其他来源收集会员的额外资料,以更好地掌握会员情况,并为会员提供交易中心服务、解决争议并有助确保在本平台进行安全交易。
3.交易中心按照会员在本平台上的行为自动追踪关于会员的某些资料。会员理解并同意,在不透露会员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交易中心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4.会员同意,交易中心可在本平台的某些网页上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5.会员同意交易中心可使用会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持有的有关会员的档案中的资料,交易中心从会员目前及以前在本平台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交易中心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资料)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会员同意交易中心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会员的资料进行评价。
6.交易中心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会员的信息和资料。会员提供给交易中心的信息或交易中心搜集的会员信息,交易中心不会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会员的同意或授权;
(2)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3)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监管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
(4)向交易中心的关联方(包括位于境外的机构)分享。
7.会员授权交易中心,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会员提供给交易中心的信息、享受交易中心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本须知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交易中心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交易中心、其关联方及合作伙伴为会员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
会员授权交易中心,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会员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交易中心、其关联方及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会员的信息。
8.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会员的相关资料。在会员未能按照本须知或者与交易中心其他会员或合作方签订的须知等其他法律文本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单方独立的判断,或者根据其他相关会员或合作方的请求披露会员的信息和资料,并做出评论。
会员严重违反交易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交易中心有权对会员提供的及交易中心自行收集的会员信息和资料编辑入交易中心黑名单,并将该黑名单对第三方披露,且交易中心有权将会员提交或交易中心自行收集的会员的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促使会员履行其义务及对会员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可能造成的会员的任何损失,交易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9.会员知晓并同意交易中心或交易中心的服务商为任何目的保存的与本平台相关的记录(包括通知、站内信、电话通话记录或电子指令)对会员是有约束力且为最终确定的,并且是交易中心和会员之间传输的信息或数据的决定性且不容辩驳的证据。会员在此同意所有的记录均可作为证据使用,会员不能仅仅因为该记录采用电子形式或通过计算机系统输出而对该记录作为证据的合理性、可靠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质疑。
10.会员同意,交易中心有权在提供交易中心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平台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会员同意接受交易中心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如会员不希望其私人设备接收前述商业信息,会员可以通过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指引或提示,要求交易中心停止向其私人设备发送商业信息。
第七章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及其他
1.本须知适用于会员在交易中心的全部活动。本须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须知正文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须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须知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须知不涉及会员与交易中心的其他会员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但会员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并履行与交易中心及交易中心其他会员通过本平台签订的任何电子法律文本,并承诺按照该法律文本享有权利、履行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如本须知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须知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须知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须知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须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须知引起的或与本须知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本须知的存续、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或因本须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一致进行解决,均应将争议事项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申请时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员为三人。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须知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败诉方应承担为解决前述争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和律师费。
第八章 最终解释权
交易中心对规则以及本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