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指引
尽快完善前期基础工作 :
1.规范签约: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录入确认并经审核通过的合同,原则上全部纳入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确保监管台账内的合同要素齐全,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和出现捆绑签订情况、合同预付款比例由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2.及时上传经济合同:供需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将签订的经济合同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上传签订的经济合同要使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并确认盖章。
3.确保履约:严禁煤炭生产企业超煤矿生产能力签订合同,确保具备履约能力。煤炭生产企业应足额完成分解的煤源任务,应签未签的煤源任务将统筹用于电煤应急保供或政府煤炭储备并纳入监管。
履约监管工作要求 :
1.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内合同应严格履约并接受监管,供需双方均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数量、价格、煤质及其他合同条款履约,承担同等履约义务和责任。供需双方均不得以未配置铁路运力、产量或需求不足、煤质偏差等原因拒绝履约。
2.合同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月度分解量的80%、季度不低于90%,迎峰度夏、度冬等重点时段要进一步提高履约比例。
3.港口、出矿环节电煤实际交易价格应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合理区间内,车板、到厂等 环节电煤实际交易价格, 扣除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 折算的出矿价格、港口价格也应在合理区间内,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
4.未足额配置铁路运力的,应协商通过其他运输方式履约;因临时短期因素影响产量或需求的,应统筹企业资源或采购市场煤、减少进口煤等方式保证正常履约,也可双方协商一致在影响因素消除后补齐履约欠量;出现煤质偏差的,要严格按照约定的电煤质量偏差结算机制结算。严禁倒买倒卖电煤中长期合同资源。 确因长期性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约的,应在协商一致并签订谅解书基础上,报经所在省份省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履约数据报送流程:
1、登录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账号。
2、点击“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数据报送,选择报送状态为“未报送”的合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