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指引
尽快完成前期工作 :
1.监管台账范围:已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录入确认并经审核通过的合同,原则上全部纳入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其中,经各省级主管部门通过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专属管理账户逐条确认、按照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签约需求80%建立的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为重点监管范围。
2.及时上传经济合同:供需企业应于4月10日将签订的经济合同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上传签订的经济合同要使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并确认盖章。
履约监管工作要求 :
1.履约整体要求:供需双方均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数量、价格、煤质及其他合同条款履约,承担同等履约义务和责任。供需双方均不得以未配置铁路运力、产量或需求不足、煤质偏差等原因拒绝履约。
2.履约率要求:合同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月度分解量的80%、季度不低于90%, 迎峰度夏、度冬等重点时段要进一步提高履约比例。
3.报送时间:供需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基础上,于每月10日前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在线填报上月合同履约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未按时填报的合同视为未履约,由未填报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4.报送原则:协商一致、真实准确及时、以实际已发生货权转移的数量为准,供需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以书面约定口径为准。
5.如供需企业填报月度履约率存在偏差:供需方分别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材料。
牵头负责人制度:各供需企业应明确1名负责人牵头负责合同履约数据报送工作,压实数据报送责任,负责人职务、姓名、联系方式于4月10日前报送各省级主管部门和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6.履约情况公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平台履约数据进行内部公示、通报和评估。
履约数据报送流程:
1、登录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账号。
2、点击“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数据报送,选择报送状态为“未报送”的合同→报送。